根据《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黑办发〔2019〕32号)有关规定,现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进行调整,调整后共有项目755项,特予公布(不含不宜公开的项目)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内项目及周期开展表彰工作,不得任意扩大表彰范围,不得任意设置子项目,不得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。
若需设立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,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,未经批准,一律不得开展。
附件: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(2023版).
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
2023年7月10日